【相關新聞轉載】周姓人妻偷情工程師,懷疑的丈夫在其摩托車加裝追蹤器並捉姦在床後,確定戴綠帽,雙方↓為此曾立約保證不再偷情;豈料人妻之後再度離家並出軌,且被丈夫掌握15次共同出遊或留宿小王家,均遭懷疑相好,因而向台北地院提起「履行契約」之訴。合議庭認定被告間已違約,日前判兩人須共同賠償250萬元予原告,全案仍可上訴。
這名人妻102年被丈夫質疑行蹤異常,在其機車加裝衛星定位追蹤器,並請來在徵信社上班的吳男協助跟蹤後,查到人妻不僅被與小王約會,還被掌握一同進入小王位於北市某大樓5樓住處。
但按兵不動的丈夫,直到人妻9月底晚間再次藉口外出,質疑有鬼下立即連繫吳男前往小王住處守候,隨後捉姦在床。兩人外遇事後與丈夫簽下協議書,並在派出所簽立和解筆錄;人妻答應不再與小王碰面,否則願意掏出200萬賠償、小王則以100萬元作為和解條件。不過小王付款30萬後反悔,因而被提告通姦罪;最高法院已判決3月刑期定讞。
怎知三人愛恨糾葛未完;丈夫再度發現離家後的妻子,竟是前往小王位於新北市中和區住處同居,自認兩人已「違約」、自身配偶權也被侵害,決定再次硬起來,向法院對兩人提起「履行契約」之訴。
依據丈夫提供資料顯示,人妻原已同意「不得單獨與小王見面交談,也不能以其他方式聯絡」、小王則承諾「保證不得再與周女見面及以任何方式聯絡」,卻均未履行;且丈夫掌握被告間曾相偕15次出遊或留宿小王家,均被懷疑「有通、相姦行為」。
合議庭審理後認定被告間已違背協議書或和解筆錄內容,日前判賠250萬予原告。
我們轉載以上新聞並非要指控任何人;畢竟,偷情、劈腿、給老公戴綠帽等問題,任何地方、任何人都可能發生。但我們為什麼要加上「台灣籍」呢?
因為,如果是嫁來台灣的大陸新娘、越南新娘發生類似問題,全部新聞媒體就會刻意標示其來自大陸、越南,刻意渲染加上"大陸新娘"或"大陸籍女子"、"越南新娘"或"越南籍女子"等等新聞標題;但台灣女性發生類似問題,卻沒同樣的去標示是台灣女生,並在新聞標題上加上"台灣籍女子"、"台灣新娘"等聳動標題來強調身分背景!
在新聞媒體刻意的渲染下,使得不少人都認為嫁來台灣的大陸新娘、越南新娘都很壞;但事實上,在台灣偷情、劈腿、給老公戴綠帽....絕對是台灣籍女性居多;而台灣人在準備娶台灣女性前,也不會因此害怕的要求岳父母或媒人保證所娶的「台灣新娘」不會跑、不會離婚.....,但卻在準備娶大陸新娘、越南新娘等前,大多會有類似要求。
所以,我們就加上「台灣籍」,讓大家瞭解體會下,那種因為身分歧視而被刻意標籤身分背景渲染的感受;總之,任何地方都有好人壞人,不管是透過相親、婚友聯誼或戀愛而在一起,應該是在事前謹慎選擇追求,然後事後認真經營婚姻感情,才是長久穩定之道。
大陸新娘、越南新娘、外籍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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