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去年初與你相遇,多次的往返兩岸的異地戀,仍打擊不了彼此堅定的愛情,走過一年過多後,今年初冬我們攜手步入了人生的另一個階段,我們決定共度一生一輩子一生一世。由於是兩岸婚姻關係,辦起手續來從頭到尾兩岸辦完就得花上大半年(因為不是透過在做大陸新娘的仲介去辦的,自己辦理手續,會比大陸新娘仲介辦慢很多),期間的折騰對我來說可謂是甜蜜的負擔。
首先第一步,兩岸戀確定要結婚開始,台灣居民一開始必須要先在台灣辦理“單身證明”,其中的材料要準備好“身分證”、“戶籍謄本”填寫單身證明經台灣有關機構開立“單身證明”,其後再由海基會函送至與大陸結婚對象之省分公正處進行驗證和領取,在台灣辦理單身證明和寄出做完第一步,就跑了住所地戶籍所在地和法院公證處兩趟。
其次第二步,當在台灣辦理好“單身證明”後約兩周至一個月後,本人得親自去大陸各省市公證處領取“單身證明”驗證,通常各省市公證處都在省會城市,因此我也至陝西省西安市領取我的單身證明,在經省公證處驗證後會給我一份證明書,領去該證明書後,雙方就可以在省指定的涉外登記處進行登記,準備去領取結婚小紅本啦!(通常涉外婚姻是只本省居民與港澳台外籍人士結婚,登記處所基本上都在各省市省會城市,現在部分省分已經將涉外婚姻下放至各地級市進行辦理登記領證,在登記領證時與大陸另一半結婚之對象戶籍之地籍市為准,領證時一定要注意各省之相關規定,以免耽誤選好的日子就得多跑一趟)。
再次第三步,兩岸情侶雙方準備妥應須知證件,結婚證用之結婚照四張,台灣居民必須準備好“台灣身分證”、“台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單身證明”和“省公證處之驗證證明書”。大陸居民準備“身分證”和“家庭戶口本”。將所有檔準備妥當後,在指定之涉外婚姻登記處進行登記,在登記時工作人員會簡單詢問雙方甚麼時候認識交往和平常交流狀況做簡單的調查,准夫妻雙方會各自填寫好一份表單後再進行證件等相關確定後,整個流程大約在一個小時內就會全部完成,新婚夫妻兩人就會領取到各執一本紅色的“結婚證”,自此以後雙方在大陸就是合法夫妻了。
也就在這個初冬,從台灣到大陸,從台灣一步一步辦理好手續再到大陸領取結婚證,每一步跨越海峽再到兩岸的家裡,就在雙方親朋友好友的見證下,我在大陸領證結婚了,我們的海峽終於修成正果了,2017年兩岸交流三十年,三十而立的我也正式步入人生的新階段和新人生,我們跨越海峽在一起,這也是責任的開始,要為這個家為我們的家努力打拼,兩岸都是我的家。現在結婚的程序在大陸也算告一段落了,之後還要回台灣驗證我們倆的結婚證,之後才能一起再回台灣進行結婚登記,正式將我的“台灣身分證”更新,在我的配偶欄上寫上我愛人老婆的名字,雖然我自己已經用簽字筆先寫上了,但真正兩岸完成所有的程式還有一小段程序要走,回顧過去三十年已經有近四十萬對兩岸婚姻配偶走過這段路,這段甜蜜的路我們也一起攜手並行真正的“兩岸一家親”。
最後我還是要說,2017年的初冬,我在大陸結婚,我愛我老婆和我兩岸的家人,兩岸都是我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