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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專業大陸新娘介紹服務團隊,可以為有意娶大陸新娘的單身男性提供高成功率的相親服務,不論是福建新娘、客家新娘、海南新娘,我們都可以安排相親服務,協助單身男性順利娶到。
在大陸相親成功後,必需在當地辦理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台灣男方是必需準備單身證明與無血緣聲明書,在此說明無血緣聲明書辦理的方式與時機。
大陸某些地區,需要等待無血緣聲明書副本寄達當地公證員協會才可以辦理結婚登記,如果是相中這些地區的大陸女性,則就需先返回台灣,自行在台灣辦理無血緣聲明書,並等無血緣聲明書副本寄達當地公證員協會後,才再攜帶單身證明與無血緣聲明書正本前往公證員協會驗證後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辦理無血緣關係聲明書請攜帶以下資料:
a.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戶籍謄本
b.身分證正本
c.印章
d.大陸配偶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出生地
向法院公證處辦理,購買切結書紙各一式五份,辦妥後五份公證人會交還您二份,其餘會幫您寄送到海基會,海基會再轉給您大陸配偶戶籍所在地之省公證員協會 。聲明書效期為六個月(大陸某些地區僅承認三個月內的無血緣聲音書),未於效期內前往辦理,需要重新辦理,大陸公證處會將原案號作廢,所以,沒有重複問題。
各地法院或民間公證人所開立的三代無血緣聲明書,不論格式或內容都不同,沒有標準格式;所以,請注意三代無血緣聲明書上必須有以下資料:
1.辦理人姓名、身分證號碼、戶籍地址
2.受媒合當事人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號碼、戶籍地址
3.女方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號碼、戶籍地址
4.辦理人與受媒合當事人關係
5.公證書使用地區
另外,請注意....
1. 無血緣聲明書公證書都會有字號例如 099 北院認 001 第 012345 一組字號,通常蓋在公證處方章上頭,曾有公證處漏蓋請注意。
2. 檢查公證書日期是否為公元年月日,不可出現中華民國年月日或中華民國字樣鋼印。
3. 大陸配偶資料請勿填錯,尤其姓名繁、簡體。(如果填錯,在大陸無法辦理結婚)
4. 法院或民間公證人會幫您將單身證明及非近親血緣證明寄送給海基會,再由海基會寄送大陸轉大陸各省公證員協會約 25 天左右可寄達。
在您準備透過我們的相親服務娶大陸新娘之前,會由大陸新娘政府立案、移民署核可的專業婚姻媒合工作人員為您詳細說明,您所預計要娶的大陸新娘地區的無血緣聲明書準備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