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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如兩個人為一些瑣事爭吵、磕磕絆絆、個性不合等,婚姻感情還是要維持下去,這是因為既然選擇了結婚,就要履行婚姻的責任與義務。但如果夫妻關係到了相互仇恨的地步,有一方人品上自私、貪婪、歹毒,性格上任性、偏執、極端,行動上有家暴、吸毒、嗜賭、酗酒、出軌成癮等惡習,且從來不會因為是自己不足去反思、悔改,只會悔恨、抱怨,惡意相逼,把自己所有的不幸歸結到別人身上,這個時間一定要果斷抉擇,不要為了物質、面子、孩子等去維持這即將破碎的家。夫妻關係如果到了必須要離婚的時候,一定要做好以下三件事:
一、不糾纏。"結婚要盡晚,離婚要趁早",當你長期有離婚的念頭,其實這段婚姻再維持也是一個地獄,對雙方都是折磨。"食之無味,棄之可惜"是一種內心的痛苦掙扎,如果做出決定,就要迅速行動,不要左右徘徊,拖泥帶水。人生太短了,人心也太脆弱了,經不起天長日久的傷害和折磨。如果對方對你死心了,你一味忍讓只會讓對方愈來愈多的討厭你,發現情況不對,而對方已恩斷情絕時,最好的方法是趕快走。走得愈快,愈果決,愈主動,自己挽回的面子愈多,對對方所造成的震撼與吸引力愈大。離婚後,也不要再找小三報復,報復說明你還沒有放下,既然離婚了,他的一切就與你沒有了關係,分手要分得從從容容。
二、不抱怨。離婚後不要到處詆毀配偶的不是,配偶離你而去,有很多原因。不管是哪一種原因,離婚後你千萬不要到處詆毀配偶的不是。一則,當初是你自己愛的人,現在詆毀他,也就是詆毀你當初的選擇;二則,詆毀別人首先會影響自己的形象,人們會以為,像你這樣背後說閒話的人,被離婚了真是一點都不委屈。如果夫妻離婚後還能做朋友,這對孩子來說的最好的,不能做朋友,還可以是親人,但一定不要做仇人。決不能在孩子面前貶低前夫或前妻,因為孩子知道他的一半屬於媽媽,一半屬於爸爸。貶低任何一方,都會損傷孩子的自尊心。離異父母最愚蠢的做法就是要把孩子據為己有,讓他跟自己一起恨一個人。父母之間的敵意,既會使孩子恐懼和不安,產生心理負擔,也會給他樹立反面的榜樣,做出傷害親情的舉動。不要讓孩子從小對愛情絕望,更利於孩子的成長。
三、不放棄。很多人離婚後,在面對新的愛情時總是顧慮重重,以至於錯過了真心真意愛你的人。其實大可不必如此小心謹慎,儘管曾經遭受過不幸,但是,追求婚姻的幸福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不要因為一次打擊,就使自己成了被愛情遺忘的角落。離婚後一定不要認為認為世界上根本沒有真愛,都是利益和欺騙,這就從一個極端走到了另一個極端。世事變化無常,誰也不知道未來會發生什麼,假定你要是在婚戀中失敗了,一定要好好反思自己的對與錯,重新開始新的生活,一定不要對愛失去信心。對愛是否有信心決定了一個人的情商水準,當一個人情商水準越高越容易遇到愛情並擁有愛情,反之則相反。曾經有位哲人說:上帝為你關上一扇門的同時,一定會為你再打開一扇窗。
結婚時,男人和女人是這場婚姻的主角,可離婚時呢?傷害的已遠不止這兩個人。不到萬不得已,不要輕易談離婚,但不得不離的時候,做好上面三件事,你會有一個新的開始。如果沒離婚,我們怎麼會有機會再去和更適合自己的人談戀愛呢?誰敢肯定明天你遇到的那個人就一定不是你的真命天子呢?誰不是在分手後,才找到生命中的另一半呢?只要你自立自強、熱愛生活,活得美麗,活得精彩,你就會在人群中被他多看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