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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常見問題
大陸新娘在向移民署申請團聚入台通過機場面談及辦理台灣結婚登記後,依法可以立即申請依親居留,日後只要憑有效依親居留證(目前大陸新娘被核發的依親居留文件已包含多年多次入出境許可,不需要再額外進行加簽),以及有效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與有效加簽(取得台灣依親居留資格,可以向公安局申辦多年多次簽,就不需要每次加簽),就可以自由進出台灣,並不需要額外進行申請。
但有部分人因不暗相關規定或因為在大陸有工作急著返回大陸,就沒有辦理依親居留,這時候大陸新娘該怎樣"再"來台灣?
大陸新娘該怎樣"再"來台灣?如果是要來台灣生活,就必需再向移民署申請團聚,拿到入台證後就可以直接進入台灣,如果前次入台已通過機場面談,就不會再有機場面談;如果只是很單純的想來台灣看看親友或旅遊方式很多,如果戶口是在已開放自由行的城市,可以自由行來台灣;如果戶口不是在已開放自由行的城市,也可以用醫美健檢的方式來台灣;但這些都不是長久之計,因為這些目前都需要每次都提出申請。
所以,一勞永逸的方式是重新向移民署申請團聚入台,辦理結婚登記後向移民署申請依親居留,以後就可以很方便的進出台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