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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新娘,不論是哈爾濱新娘、瀋陽新娘或大連新娘等,都一直是許多人娶大陸新娘的熱門選擇;可是,在東北相親順利娶到東北新娘後,在東北新娘入台團聚前,是必需給予生活費的,不少人對此有疑慮,特別簡單說明如下:
因為,通常東北新娘在與您訂婚後,就會辭去工作以方便辦理相關手續,然後在向移民署申請大陸配偶入台團聚時,就要檢付撫養大陸配偶的證明,所以給予東北新娘生活費這一點,的確是有必要和合理的,比較有爭議的是"金額"問題。
目前,東北地區的"生活費"行情約在2000~3000人民幣左右,一般是從完成相親訂婚到來台團聚期間都要給付,可以選擇按月給付,也可以一次整數給付;但不少人質疑,東北農村地區薪資才1500人民幣左右,城市地區也大約2500人民幣左右,每月2000~3000人民幣的生活費似乎太多。
如果從"生活所需"的角度來看,每月2000~3000人民幣的生活費的確似乎有點太多,但問題是,生活費早已經不是單純的"生活所需"了,而是成為了"面子"問題。
在中國各地,聘金早就水漲船高,一般都在10萬人民幣左右,也遠超大陸平均薪資,可是仍然是居高不下,因為大陸非常重視"面子"問題;因為大陸父母都有"隔壁鄰居嫁女兒,聘金是十萬人民幣,自己家嫁女兒,聘金少於十萬,就會被笑自己女兒很差"等心態,所以聘金居高不下。
而生活費也有類似問題,隔壁鄰居女兒嫁到國外,可以拿2000~3000人民幣左右的生活費,自己家女兒嫁台灣,當然也不能低於這個數字,否則會沒面子,會被人笑。
所以,再考慮生活費金額時,請不要單純以薪資所得等因素來考慮,這也不是東北新娘貪婪,真要貪,嫁給當地人可以貪更多,何需嫁給台灣人?一切都是"面子"問題,煩請體諒;何況,不論生活費多寡,也只是付幾個月而已,且花費遠低於娶東北新娘的費用,大筆錢都花了,卻因為這些相對的小錢起爭執,甚至婚姻破裂,實在得不償失。